操作规程
1、 使用前,应检查各金属结构部件和外观情况完好,空载运转时声音正常,重载试验制动可靠,各安全限位和保护装置齐全完好,动作灵敏可靠,方可作业。 [3]
2、操作各控制器时,应依次逐步操作,严禁越挡操作。在变换运转方向时,应将操作手柄归零,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换向操作,力求平稳,严禁急开急停。
3、设备在运行中,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,应立即停机检查,待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运行。
4、严格持证上岗,严禁酒后作业,严禁以行程开关代替停车操作,严禁违章作业和擅离工作岗位或把机器交给他人驾驶。
5、装运重物时,应先离开地面一定距离,检查制动可靠后方可继续进行。
6、坚持"十"不吊。 作业完毕,应断电锁箱,搞好机械的"十字"作业工作。十不吊的内容如下:
(1)、斜吊不吊
(2)、超载不吊
(3)、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
(4)、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
(5)、吊物上站人不吊
(6)、指挥信号不明不吊
(7)、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
(8)、安全装置失灵不吊
(9)、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
(10)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
塔吊型号
塔机型号编制方式极其多样化。过去,我国对此曾作出统一 规定。此项规定虽仍执行,但很多塔机生产厂家还有一套表达方式。塔机型号表达的主参数主要有两种:一为额定起重力矩,二为最大臂长及臂端起重量。现就几种典型编制方式介绍如下,常见的3种分类方式:
1、标准规定编号方式
按ZBJO4008执行,我国塔机型号组成为:类组代号+形式+特性代号+主参数代号。
类:Q——(起)
组:T——(塔)
型:上回转自升式Z——(自)
固定式G——(固)
内爬式P——(爬)
下回转自升式S(升)
主参数为公称起重力矩。
标记示例如下:
公称起重力矩600kNm固定式塔机:QTG600
公称起重力矩1000kNm自升式塔机:QTZ1000
有些塔机仍以tm为起重机力矩计量单位,则上述三种塔机型号分别表示为QTG60,QTZ100。